【資訊組】「數位學習工作坊(一)及(二)系列課程」113年3~4月份研習課程,請尚未完成A1、A2研習之教師把握機會參與。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3年2月20日臺教資(三)字第1132700660E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研習課程共計6場次(詳如附件),相關資訊如下:
(一)研習對象: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(含實驗學校)。
(二)報名方式:請至「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」報名(網址:http://www.inservice.edu.tw/)。
三、依據教育部「『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』113年中小學實施計畫說明」,數位學習基礎課程(數位學習工作坊(一)及(二))每校113年累計培訓教師數須達編制教師總數100%,爰請尚未完成前開指標之學校,鼓勵教師(含代理教師)儘速參與本局辦理之相關研習、自行辦理、參與他校或其他縣市政府辦理之線上或實體研習。
四、如有未盡事宜,請逕洽本局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林先生,電話:07-726-0089分機114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