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立瑞祥高級中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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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助學金

【高中】財團法人建準慈善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

一、對象:高中

二、申請條件:

1.學業成績:114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。
2.操行成績:無任何品德問題記過記錄。
3.家庭狀況(擇一):
(1)低收入戶
(2)中低收入戶
(3)特殊境遇
(4)村里長清寒證明
三、檢附文件:
1.申請表
2.114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單正本一份
3.當年度低收入戶/中低收入戶/特殊境遇/村里長清寒證明(擇一)
4.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(詳記)

四、金額:6,000元。

五、校內申請期限:9/15止

請至教務處註冊組找陳螢棋老師申請
教務處 2026/08/19 ~ 2026/09/15